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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第2/6页)
,我觉得癫痫病的反复发作,长期服用副作用很大的抗癫痫药物,可能会导致他患上‘慢性精神障碍’,这也是他人格发生改变的一个重要因素。” ??“不会吧,说话挺顺畅的啊,”杜英雄强调说,“思维和反应都不错,实施作案也有一定反侦查动作,哪儿像是有精神病的人?” ??顾菲菲笑笑,解释说:“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癫痫病慢性精神障碍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如咱们常见的慢性精神分裂;另一种,就属于在性格方面或者说是人格发生了改变。区别就在于,后一种症状者具备正常的智力水平,也具备谋划犯罪和逃避追查的能力,但因患病会出现易怒、敏感、妄想、暴躁、凶残等行为特征。” ??“话说回来,咱们是不是可以用‘恋物癖’的行为特征,来鉴别前后案件凶手是否同一呢?”艾小美思索了一下说。 ??“有一定可行性,但这个案子没那么简单。”韩印转过身回到桌边,似乎心中已有了某种答案,拿起桌上于作国的归档照擎在手上说,“像他这种人,对丝袜的畸形迷恋和敏感程度要远远超出常人想象,或许只是听到别人提起‘丝袜’这两个字,他心中都会荡起一片涟漪,可想而知,当诸多媒体以及街坊四邻总是在谈论所谓‘丝袜杀手’的话题时,会激起他怎样的兴趣和关注。他一定会用尽所能去打探丝袜杀手作案的每一个细节,加之他平日就在整个社区中走街串巷捡拾废品,对地理位置的熟悉程度自不必说,他能对案情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便不足为奇。” ??“这么说,你倾向于作国是顶罪的?”顾菲菲从韩印上次插话便品出点话里的意味,所以此时并未显出多少意外,“难道他只是作为一个盗窃分子,碰巧闯入第三起凶案现场的?” ??“可能性很大。”韩印点点头,习惯性抬手推了下镜框,试着还原当时的情境说,“我相信于作国起初是以盗窃为目的,不过撬开门后发现女主人被杀,那可能是他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接近女性裸体,加之系在脖颈上的丝袜对他有难以抗拒的诱惑,他便无法自控,当场做出自慰举动。” ??“对嘛,我就觉得这小子说话太有条理了,反而不正常!”似乎被韩印激发出灵感,杜英雄稍微寻思一下说,“杀人那几起,案发地点供述极其精准,语言组织又过于正式,不是正常人说话的方式,显得特别刻意。相比较,在供述盗窃案时,才更像是他真实的说话状态。我觉得韩老师说得对,于作国应该只是对案子有特别的关注而已。” ??“这确是一个反常点。另外,于作国说他投案前最近一次实施盗窃,是在案发当年的五一长假期间,也就是说之前他已经有过两次强奸杀人的经历,那么盗窃行为实质上是一种退化表现,不符合畸变心理发展的特质。”韩印接着杜英雄的话说,“如果于作国真的从一名恋物癖者升级为连环杀手,表明他的畸变心理发展到了一个相当深的阶段,收集乃至偷盗丝袜已经无法满足他的心理需求,他需要不断体验和挑战更高层次的快感,即使出现退化也绝不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 ??“可为什么于作国的供述相对于案情来说基本都能在合理的范围内呢?尤其还能给出隐蔽性证据,他真有那么高的智商?”艾小美拧着眉头问。 ??“这就是‘3·19’案让人觉得扑朔迷离的地方,也是整个事件的荒诞之处。”韩印抿嘴笑笑,心里明白这小丫头是想说他的论证还不够充分,便补充说,“于作国其实未必有多高明,供述之所以未出大的破绽,是因为他以恋物癖者的思维逻辑揣测真凶的行为,恰巧与案情呈现出的畸形特征有一定吻合度,正如演员塑造角色,如果有了相应的生活,他的表演自然会真实生动。尤其于作国把自己代入案件,把幻想与真实、谎言与真相生动融合,并对此深信不疑,便更加让人难以分辨。实际上这也是一种病,叫作‘犯罪性精神错乱’。” ??“我明白了,”杜英雄展开韩印的话题,“于作国交代盗窃手法和过程时,显然说的是真话;犯罪现场有他的唾液,也表明‘因兴奋过度导致旧病复发’所言属实。那么利用这两个真实的点,他很好地解释了第三起案子与前两起案子呈现出不同案情特征的因由,比如前两起案子为什么没有撬锁痕迹,以及为什么只有第三起案子留下指纹和精液。至于为什么首起作案